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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年度能繁母猪补贴翻番
赣州新农村建设网 www.gzxnc.gov.cn  2008-1-16  来源:赣州新农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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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进一步扶持生猪生产,稳定市场供应。

    通知说,要加大能繁母猪补贴政策支持力度,提高补贴标准,在本年度对养殖户(场)饲养的能繁母猪每头补贴50元的基础上,下一年度(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每头补贴增加到100元。现阶段对母猪保险实行单独核算,保额、保费和政府补助标准暂不调整。

    2008年,中央财政继续安排25亿元资金扶持一批生猪标准化规模饲养场(小区)基础设施特别是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农村户用沼气建设项目的安排要考虑发展生猪生产的因素,在资金分配上向生猪养殖重点地区倾斜。

    为解决母猪因疫病扑杀与意外死亡补偿标准不一致的问题,从2008年开始,对已投保的能繁母猪,因发生疫病需要扑杀的,除由财政按国家规定的标准给予补助外,与保额之间的差额部分由保险公司予以赔付。   (欣华)

 

(责任编辑:廖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