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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在赣州试点农民住房贷款业务
赣州新农村建设网 www.gzxnc.gov.cn  2006-6-19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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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赣州市日前传出消息,江西农村信用社和省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将在赣州率先试点推行农民住房贷款业务。目前已下发了《关于试办农民住房贷款业务的指导意见》,农民住房也可享受到贷款。

  据悉,贷款实行“一户一策”,即根据农民购(建)房的坐落位置、土地性质及购(建)方式等,选择与之相匹配的贷款方式。

  对农民集体购买房地产开发商开发经营的商品房、农民公寓,可采取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方式;对农民集体购买地方政府组织建设的农民公寓,可采取房屋抵押贷款方式,也可由5户(含)以上购房农户自愿组成联保小组,采取农户联保贷款方式或信用共同体贷款方式;对农民在城市(郊区)或集镇购(建)可设定抵押担保的住房,采取农民抵押贷款方式;对农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宅基地上建房,可采取保证贷款方式。
(责任编辑:蓝天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