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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纲要》的通知
赣州新农村建设网 www.gzxnc.gov.cn  2006-6-9  来源:赣州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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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赣市府发[2005]7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根据中共赣州市委、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决定》(赣市发[2004]17号)的要求,市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制订的《赣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已经审议通过并决定实施。现将《纲要》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纲要》是我市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按照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决策,结合我市开展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实际,从“五新一好”各个方面的建设内容和要求提出了更为明确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和工作方式,是开展新农村建设的创新性实践成果,是集领导、专家和群众智慧的结晶,对推动整个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具有方向性、战略性、规范性和操作性的意义和作用。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纲要》,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的基本内容和原则,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把握工作措施和方法,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深入开展。要以《纲要》为依据,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和工作计划,把新农村建设工作纳入常规化、制度化轨道,把各项任务切实落到实处。同时,在实际工作中,也要勇于创新,敢于探索,善于进取,力求完善,务求实效,确保新农村建设工作规范有序、健康持久地开展,为“对接长珠闽,建设新赣州”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全面加快农村小康建设作出更大的努力和贡献。
  
  
  
  
 二OO五年七月六日
 
赣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纲要 
 
(责任编辑:蓝天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