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是宁都人,在赣州市区某建筑工地上班。有一次上班时,我从4米多高的脚手架上摔下来,造成了骨折。而老板说,我是农民工,也没有参加工伤保险,所付的医疗费都要我自己出。我想问农民工是否可以参加工伤保险?需要自已交纳工伤保险费吗?如果自已认为是工伤,而所在的单位予以否认,我怎么办? 答:农民工可以参加工伤保险。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工伤保险条例》赋予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务类用人单位职工的基本权益,各类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均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用人单位都有义务及时地为农民工办理对加工伤保险的手续。 农民工不需要自已交纳工伤保险费。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率之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当出现劳动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而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劳动者不是工伤的证据。用人单位拒绝提供证据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据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律师 彭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