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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义县失地农民享受养老保险 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赣州新农村建设网 www.gzxnc.gov.cn  2008-9-2  来源:中国赣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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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崇义县塔下村上坝组的失地农民刘仁敏领到了每月200元的养老生活补助。这是该县全面推进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解决失地农民无地可种、生活无着落的结果。截至目前,该县已为291人办理了基本养老保险,政府缴交养老保险金额30.27万元,已有138人享受养老生活补助,累计发放养老生活补助11.04万元。

    为保障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促进城乡统筹发展,该县出台政策,解决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险问题,规定,凡在城区内因国家建设征地后,以户为单位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1亩的18周岁以上在籍农民可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已在企业或以城镇个体工商户参加养老保险的失地农民,可接续参保;被征地当年男已年满60周岁,女已年满55周岁以上的,直接由县财政发给每月200元养老生活补助。(朱华文、实习生张燕、记者刘芳)

 

(责任编辑:廖盛